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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九部门印发《安徽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4-28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知识产权局)、中共安徽省委金融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司法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安徽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标志着安徽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数据作为新兴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与基础。安徽作为数字经济大省,拥有数字产业化的海量数据和产业数字化的丰富应用场景,积极构建数据知识产权规则是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国第二批9个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份之一,安徽省围绕数据知识产权基础制度构建、产权登记、纠纷化解和促进数据流通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潜在价值,助力安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目前,安徽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首批9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审核通过并正式颁发。

  下一步,安徽将积极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丰富数据知识产权应用场景,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协同治理,不断塑造数据知识产权良好生态,加速推进数据知识产权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奠定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sjyw/149382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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